
簡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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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處
「軍事教育條例」經立法通過,並於87年7月14日公佈實施後,本校政戰部即依國防部令頒「國軍各軍事院校政戰組織調整指導要點」,在不違背條例及不增加員額原則下,配合本校組織規程修訂,於91年11月1日,將原政戰工作及服務學員生事務人力,分設校本部及學員生事務處,業管心理輔導、生活輔導、課外活動指導、愛國教育、輔導服務、軍紀監察、保防安全等事務,使政戰編組更具彈性, 功能充分發揮。
國防部於88年7月19日頒布「軍事教育條例」,學校原政一科、政二科,於94年7月1日核定編成學員生事務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