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軍官正期班畢業後發展
畢業後發展照片軍官正期班學生計區分海軍組、陸戰組及航空組,學生畢業以少尉任官,須服常備軍官現役最少年限10年,畢業前得以畢業成績選填單位;海軍組依序指選預派之水面艦艇,擔任水面作戰及輪機管道艦艇職務歷練,並於服務水面艦艇滿一年後,可依潛艦及航空人員甄選條件及規定參加甄選,經體檢及考試合格後派任潛艦及飛行部隊相關職務。陸戰組學生畢業後循海軍陸戰隊經管派任排、連、營等指揮或參謀職。航空組學生派任反潛航空大隊,於完成基礎飛行訓練後擔任反潛機飛行員。

水面艦艇

本校畢業軍官一般區分為水面作戰及輪機管道〈兵科軍官〉。
水面艦型一般區分為:作戰艦型、兩棲艦型、後勤艦型、水雷艦型。
海軍組學生於畢業前得以畢業成績,依序指選預派之水面艦艇〈潛艦及反潛航空除外〉,艦艇職務歷練完成後,得參加潛艦或反潛航空部隊甄試或依人事權責派任教育、陸岸、後勤等單位,陸戰組學生畢業後派任海軍陸戰隊各單位。
幕僚職一般區分為:作戰、訓練、情報、教育行政、計畫、戰系、後勤等職類,於歷練艦職後派任。
學生畢業任官後須歷練艦艇各項職務,服役期間得依經管發展所需,接受各軍事專業訓練、軍事深造教育或碩、博士進修教育等。

潛艦

本校正期班學生畢業任官後,服務水面艦艇滿一年,並符合潛艦人員甄選條件及規定者,可參加潛艦人員甄選,經體檢及考試合格後,得參加潛艦專業訓練,實施潛艦航行值更官合格簽證,簽證合格後得派任潛艦職務,並循經管發展。

反潛航空部隊

本校正期班學生畢業任滿艦職後,且符合海軍反潛航空指揮部飛行人員甄選標準,可參加反潛航空指揮部飛行人員甄選。於完成各項飛行訓練後,可擔任反潛定翼機或旋翼機飛行軍官或偵潛官,並循經管發展。

女性軍官未來發展

本校正期班女性畢業任官後須歷練水面艦職(作戰艦型、後勤艦型、水雷艦型等),艦艇職務練練完成後,得依個人志向參加反潛航空飛行人員甄選或依人事權責派任 教育、陸岸等單位,服役期間得依經管發展所需,接受各軍事專業訓練、軍事深造教育或碩博士進修教育、外語訓練教育、終身學習教育,並循經管發展。

 

以上資料僅供參考並以國軍現行規定為準